(一)科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华裔,博士
2、副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年龄≤55周岁(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
4、来杭时间≤3年
5、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二)科技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华裔,博士
2、正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年龄≤55周岁(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
4、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含杭州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
5、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3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
1、华裔,海外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55周岁(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
3、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
4、回国时间≤6年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2015年4月16日-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
6、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7、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8、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四)经营管理人才项目
1、华裔,经济、企业管理或金融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担任过中高级管理岗位的经营管理人才或中高级岗位的金融人才,且具备3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经
3、经营管理人才: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经营管理性工作, 且年薪不低于100万元;金融人才:从事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4、年龄≤55周岁(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
5、来杭时间≤3年
6、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五)外专人才长期项目
1、非华裔,博士
2、副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年龄≤65周岁(1959年4月15日后出生)
4、来杭时间≤3年
5、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半≥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六)外专人才短期项目
1、非华裔,博士
2、正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年龄≤65周岁(1959年4月15日后出生)
4、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含杭州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
5、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3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2个月
(七)外专经营管理人才项目
1、非华裔,经济、企业管理或金融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担任过中高级管理岗位的经营管理人才或中高级岗位的金融人才,且具备3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经
3、经营管理人才: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经营管理性工作, 且年薪不低于100万元;金融人才:从事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4、年龄≤65周岁(1955年4月15日后出生)
5、来杭时间≤3年
6.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八)外专创业人才项目
1、非华裔,海外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65周岁(1955年4月15日后出生)
3、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
4、回国时间≤6年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2015年4月16日-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
6、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7、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8、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九)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1、引进主体为我市高校及文化单位
2、华裔,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1年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55周岁(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
4、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5、来杭时间≤3年
6、长期项目: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3年, 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十)高技能人才项目
1、华裔
2、从事技能领域相关工作,且具备本工种3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3、年薪不低于15万元
4、年龄≤3年
5、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十一)青年人才创新项目
1、原则上为华裔
2、海外博士学位,1年以上外科研或金融工作经历;或国内博士学位,,3年以上海外科研或金融工作经历
3、年龄≤40周岁(1980年4月15日后出生)
4、来杭时间≤3年
5、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6、允许国外高校毕业后来华人事博士后研究,出站一年,且在杭工作的非华裔人员申报
(十二)青年人才创业项目
1、华裔,海外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40周岁(1980年4月15日后出生)
3、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
4、回国时间≤6年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2015年4月16日-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
6、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7、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8.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十三)西部县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1、引进主体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地用人单位
2、华裔
3、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
4、海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备海外相关科研工作经历
5、年龄≤55周岁(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
6、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十四)西部县市科技创业人才项目
1、引进主体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地用人单位
2、华裔
3、年龄≤55周岁(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
4、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
5、回国时间≤6年
6、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2015年4月16日-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
7、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8、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9、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5年,每年在杭工作时间≥6个月
(十五)直接认定
1、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2、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3、国际知名学者
4、国际一流科技型企业核心管理人员
5、外省国千人才,年龄≤58周岁
6、紧缺急需的其他顶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