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8号)和《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认定条件
1、在本区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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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上下滑动查看)
企业通过企业研发服务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行申报。
3
截止日期
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逾期顺延至第二批审核。
4
扶持政策
对2022年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5
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88729956
钉钉群:33809186(加群请备注企业名称和所属镇街)
余杭区科技局
2022年4月11日
来源:杭企e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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