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1〕49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六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1〕57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1〕61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八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1〕62号)、《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拟下达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雏鹰计划企业、市雏鹰计划贷款贴息区级奖励(补助)资金,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5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河南埭路32号406室
联系人:区经科局-黄文婷 0571-86160411
联系人:区财政局-高何怡 0571-8622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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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经科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
来源:临平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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