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来源: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要求,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现就2022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建有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2.申报装备应符合《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领域或全省装备制造业年度工作重点等要求。

3.申报装备通过国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医疗器械产品应同时提供产品技术要求和全性能检测报告。

4.申报企业应提供近两年重大工程应用或产业化应用等初步市场业绩证明。

5.申报装备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重大突破。企业依法拥有申报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

6.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装备分为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产品三个档次。申报装备应在近两年通过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鉴定(验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其中申报国内首台(套)应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申报国际首台(套)应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申报装备应提供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近两年的产品查新报告。

7.存在如下情形的装备不得申报: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的。

节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资源节约指标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碳排放强度未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

质量不稳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在用户中造成较大影响的。

近三年相关产品已获得过首台(套)产品认定,且申报产品无重大技术突破的。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申报。国防科工相关产品需在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系统提交脱密脱敏材料的同时,通过地方军民融合主管机构向省委军民融合办报送涉密纸质材料。每家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中午24点前,请意向企业在2022年9月21日中午24点前完成填报,逾期不候。在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更新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同时请将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和汇总表(见认定通知中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
为了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请直接升级您的浏览器,或使用其他浏览器,如:火狐,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