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07-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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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接省经信厅《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产品) 遴选工作的通知》,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单项冠军之省”建设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国家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标准和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产品)工作通知如下:

入库标准

(一)企业入库标准:

1.坚持专业化发展

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聚焦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领域业务时间达到5年或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所属行业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我省“415X”产业集群、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等等重点方向。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

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5。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

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

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品牌培育、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经营业绩优秀,无重大经营波动,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申报企业的年销售收入需4亿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报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应为已入选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产品入库标准:

申报单项冠军产品的,所申报的产品销售收入需1亿元以上。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申报推荐与遴选入库流程

请企业于7月2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进行申报。并于7月19日前将“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产品)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inpingkeyan@163.com。

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及以前已入库培育企业也需参加此次遴选,省经信厅将进行动态调整。

2、联系方式:

浙江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

☎ 0571-87058112

杭州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

☎ 0571-85257133/85257033

临平区经科局技术创新科

☎ 0571-86160053/89166122

平台技术支持

☎ 1805718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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