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认定的通知
2023-11-10 来源:
图片

各平台、镇街,各有关企业:

进一步支持我区有较强竞争力、较高成长性的优质小微企业和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助力临平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解释说明》(临平财企〔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临平区的法人企业(含新迁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临平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工业或服务业企业;

3.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含)-2000万(不含)且近两年平均增幅50%(含)以上;

4.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且近两年平均增幅30%(含)以上;

5.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两年平均增幅20%(含)以上;

6.研发投入在3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研发投入平均增幅10%(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5%(含)以上;

注:其中,在满足第1项、第2项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第3-6项只需满足其中一项。

申报条件

1.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评,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对实施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向区经科局提出认定申请。申请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①《临平区“雏鹰”企业认定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情况简介(包括科研、生产及销售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场地、设备、生产规模、人员组成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等内容);

④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需披露企业研发费用);

⑤2020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申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例如: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学位证明、社保证明等申请表中涉及的佐证材料)。

2.认定报备

区经科局联合区财政局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授予符合条件企业临平区“雏鹰”企业称号,给予当年扶持政策(当年度认定的区级“雏鹰”企业只能参与当年度的政策征集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期11月10日-11月17日,企业须在期限内完成申报流程并递交相关电子与纸质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复印件请加盖骑缝章,请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规定期限内递交。

电子资料: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合并至1个PDF,外加企业申报的《临平区“雏鹰”企业认定申请表》Word版,打包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jingkechanpei@163.com),邮件名格式:23年区级雏鹰申报+企业名称

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企业对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申报工作,按时提交申报资料,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各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所获资助(奖励)无条件退回。

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产业培育中心

☎ 电话:89532735

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
为了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请直接升级您的浏览器,或使用其他浏览器,如:火狐,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