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关于申报开发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科技企业房租补助的通知
2024-0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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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第96-6条款)、《关于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解释说明》(临平财企〔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开发区孵化载体科技企业房租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企业在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临平区,实际入驻开发区范围内科技孵化载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孵化载体经认定或备案,详见附件1(今后名单适时调整,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申报科技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

补助标准

1.对经评审认定后的科技企业按实际发生额的60%给予补助,房租补助价格最高不超过2.5元/平方米/天(工业用地减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

2.为防止入驻企业转租、分租等不当行为,租金补助人均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人(核定人数以入驻企业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为准),单个企业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3.入驻企业享受房租补助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自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当年开始计算;其中科技企业从经上级科技部门发文认定之日起予以补助,且不早于孵化载体认定、备案时间。

4.补助期间更换场地,补助按其中之一场地计算。如属新增租赁面积的,则按从租赁当日起至通知补助结束日剔除装修等因素免租期后计算。

5.房租补助的用房性质为科技企业实际研发用房、生产用房、办公用房,不包括仓库用房、住宿用房。

6.本政策与区内其他租金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补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2023年前已享受过房租补助的月份视同已补并予以抵扣。

申报材料

●企业行业类租金补助申请表(在线填写)、孵化载体入驻证明(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申请补助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科技企业提供认定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租房合同扫描件(企业和孵化器租赁合同、孵化器和业主租赁合同)、房产证扫描件、付款凭证扫描件(入账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当年度末(2023年)缴纳社保人数证明扫描件。

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政策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企业申报时前往“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查看相关政策条款及申报指南(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 ,选择需要申报的政策条款“96-6孵化载体内企业房租补贴(开发区)”,点击“在线申报”并填写申请表,并同步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4)。

申报起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8日

咨询电话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咨询:

0571-86243452

临平区企业服务中心(临平市民之家3楼)助企热线:0571-863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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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平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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