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浙中小企业办〔2018〕18号)、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及《杭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杭小微园办〔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园区申报、部门取数、区县(市)小微园办初审、市小微园办审定,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向市小微园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8日
联系电话:85257193
附件:2021年度杭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
杭州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杭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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